雷电防护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A、B、C、D四级。而雷电防护等级的确定可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定,或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对于特殊重要的建筑物,可同时用这两种方法进行雷电防护分级,并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
(1)通过雷击风险评估确定时,防护装置拦截效率E按计算公式E=1-Nc/N确定,其中Nc为可接受的年平均*大雷击次数,N为年预计雷击次数。
(1)通过雷击风险评估确定时,防护装置拦截效率E按计算公式E=1-Nc/N确定,其中Nc为可接受的年平均*大雷击次数,N为年预计雷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