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筑工程禁用黏土砖
驻河南记者秦军舰报道近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2010年8月1日起除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建设工程外,郑州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以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违反规定者将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违规*高可罚款3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郑州市将重点推广下列新型墙体材料:烧结粉煤灰和烧结煤矸石类多孔砖、空心砖、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小型空心砌块、石膏空心砌块和石膏空心板条、轻质、复合保温墙板和整体式墙板等。《办法》还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郑州市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黏土类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市、县街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但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建设工程除外。《办法》中还明确规定工程建设须交专项基金。今后,新、改、扩建建设工程(不含农民自建住房),必须先缴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押金,只有工程使用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的,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达到新型墙体材料基准使用比例的,才可办理专项基金返还结算手续。
此外,《办法》还对违规行为作出硬性规定,建设工程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或者不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建设单位按照黏土类墙体材料或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的实际用量处以每立方米30元----50元的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郑州市将重点推广下列新型墙体材料:烧结粉煤灰和烧结煤矸石类多孔砖、空心砖、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小型空心砌块、石膏空心砌块和石膏空心板条、轻质、复合保温墙板和整体式墙板等。《办法》还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郑州市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黏土类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市、县街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但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建设工程除外。《办法》中还明确规定工程建设须交专项基金。今后,新、改、扩建建设工程(不含农民自建住房),必须先缴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押金,只有工程使用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的,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达到新型墙体材料基准使用比例的,才可办理专项基金返还结算手续。
此外,《办法》还对违规行为作出硬性规定,建设工程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或者不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建设单位按照黏土类墙体材料或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的实际用量处以每立方米30元----50元的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