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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陈列十个必须

信息来自:上海莫大装修装饰设计公司 黄先生 021-52681995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9日
1.店铺必须每天上班*一时间按照《店铺每日巡场规范》进行陈列巡查。

2.店铺必须每三天进行一次模特着装的更换,更换的产品以畅销,应季产品为主,款式不同。

3.橱窗陈列的产品必须容易在店铺内找到。

4.杂类的陈列必须保持货品的丰满、充足。新店展板挂货高度不得低于1.8米,单文格每个格子同样货品不得低于3件/个。

5.模特的站立姿势必须生动,不呆板。模特之间的间距不小于20cm.站姿可分为一前一后、两边分开相对、后1前2摆放、前1后2摆放、背靠背摆放、左2右1、左1右2等。

6.店铺的灯光必须保持足够的亮度,必须照射在货品上。橱窗的灯光必须在夏天19:30打开,冬天18:30打开。下班后关闭。

7.店铺的音乐必须符合公司的产品风格,播放的音量大小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8.店铺前十大畅销货品、形象主推货品、应季货品都必须陈列在A(店铺橱窗,门口,进门左右靠前部分墙面,流水台,正前方货架等)区域。(此条不包括固定陈列产品)

9.店铺必须保持整洁,卫生,玻璃明亮。收银台物品摆放整齐,台面有条理,台面上摆放刷卡机,电话,显示器,扫描枪,小票打印机,VIP卡,笔筒,胶纸座。抽屉和格子摆放购物袋,文件夹,笔记本,小票,登记本,其他店铺自用物品。

10.店铺必须清楚的知道按照天气情况进行陈列调整,即天气热的时候把应季产品重点推荐,重点陈列,店铺整体色彩为冷色调为主。冬天天气冷,下雨天的时候,把应季产品重点推荐,增大陈列区域面积,整体色彩为暖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