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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关键 混凝土配合比调整


一、 混凝土配合比调整依据

  ⑴ 骨料含水率、颗粒级配或粒径发生明显变化。 

  ⑵ 胶凝材料需水量比出现较大波动。

  ⑶ 减水剂减水率发生变化。 

  ⑷ 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发生明显变化。

  ⑸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产生混凝土的状态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二、 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原则

  ⑴ 调整要有足够的理由和依据,防止随意调整。

  ⑵ 调整时,水胶比不能发生变化,不得影响混凝土质量。

  ⑶ 要做好调整记录。

三、混凝土配合比调整方法

   混凝土拌合物不良状态

  坍落度小于要求,黏聚性和保水性合适

   调 整 方 法

  保持水胶比不变,增加水泥浆用量,相应减少砂石用量(砂率不变)

   混凝土拌合物不良状态

  坍落度大于要求,黏聚性和保水性合适

   调 整 方 法

  保持水胶比不变,减少水泥浆用量,相应增加砂石用量(砂率不变)

   混凝土拌合物不良状态

  坍落度核实,黏聚性和保水性不好

   调 整 方 法

  保持砂石的总量不变,增加砂率;或保持水胶比不变,调整胶凝材料用量,相应调整砂石用量

   混凝土拌合物不良状态

  砂浆含量过多

   调 整 方 法

  减少砂率(保持砂石总量不变,提高石子用量,减少砂用量)

四、 配合比调整的权限

  生产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以试配记录为基准,质检组长有以下调整权限:

  ⑴ 砂率:允许调整±2%。

  ⑵ 外加剂:允许调整胶凝材料总用量的±0.2%。 ⑶ 用水量:允许调整±10kg以下。

  在以上允许调整范围内如仍不能满足要求,质检组长应及时向试验室主任或质量负责人汇报。